宝安区第一个民政事业“未来五年规划”即将出炉
昨天下午,宝安区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课题评审会在区政府大楼内举行,省、市专家对这个《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行动计划》给予了高度评价。
据了解,以往宝安区民政事业都是按照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执行和实施,没有专门针对宝安区民政事业“量身定做”一个《规划》。此次接受专家评审的《规划》就是在符合深圳市发展规划、宝安区发展规划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宝安区特性而专门研究制定的发展规划,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和导向作用,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落实,还配套制定了《宝安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行动计划》。计划中详细制定了实施目标、实施原则、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等。
记者在《规划》中了解到,未来五年,宝安区民政事业将以“社会建设”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宝安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作为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发展与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生活密切相关的福利保障事业,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调节器、稳定器和服务器的作用。
其中,针对宝安区的困难群众,实行低保精细化管理。建立低保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把审核关,推行低保网上审批系统,规范低保人员信息填报,同时进行申报家庭的资产核查和收入核查,并加强对低保家庭的文化程度、就业情况、年龄结构的综合分析;实施动态管理,建立收入和资产变动报告制度,低保对象的人员、家庭收入、资产有变动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同时严格执行每年一审制,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及时取消低保资格;建立信用登记制度和骗保罚则制度,对骗取低保资金的家庭给予经济处罚,并将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作为其从事其他社会经济活动的参考依据。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参与社会就业,与人力资源、教育等部门合作,加强对低保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引入社会工作服务,强化对低保对象的心理医疗干预和辅导,弥补低保家庭成员基本就业技能不足和心理、行为障碍;延长主动就业低保人员享受低保待遇时间,给予主动就业低保人员六个月的过渡期,缓解就业压力;建立不就业社会救助递减机制,对消极就业家庭逐步减少基本低保金和专项社会救助,直至取消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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