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卫人委公布了我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两个月以来的情况。记者获悉,取消药品加成两个月以来,我市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与6月相比,环比下降了13%,为74.3元;社康中心药费环比下降16.7%。改革的另一关键成效是有效抑制了门诊抗菌药物使用比例和输液比例,遏制了高价药物的使用。
初步遏制不合理用药
7月1日,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取消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所有药品加成的大城市,全市67家公立医院、569家社康中心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费用。市卫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总体上实现了公立医院合理收入不减少,市民普遍得实惠的目标,遏制过度医疗的作用逐步显现,对倒逼医药市场规范经营管理秩序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改革两月来,全市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费用195.9元,环比(7、8月均值与6月相比,下同)降幅2.1%;同比(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4.3%;其中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74.3元,环比降幅13.0%,同比降幅11.2%。全市社康中心每门诊人次费用56.0元,环比降幅4.4%,同比降幅4.9%;其中药费26.4元,环比降幅16.7%,同比降幅21%。
“取消药品加成制度的最主要目标是遏制不合理用药。”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数据显示这一目标初步实现。今年七八月份,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下降到13.7%,而卫生部要求不超过20%,我市去年的数据为20.43%。门诊静脉输液病人比例下降到8.8%,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个百分点。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即“药占比”)为32.5%,环比下降4.1个百分点,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
该负责人认为,以上数据充分说明,切断公立医院与药品生产经营链条之间的利益纽带,医院严控高价药、“大处方”的积极性提高,对规范临床用药行为起到了很好的正面引导作用。遏制过度用药,不仅有利于消除群众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也有利于促进市民的身体健康。
针对有的市民反映,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费用减少不明显的质疑。该负责人解释,改革后,对于用药量小、检查项目多的非深圳医保病人,单次看病费用会有所增加;用药量大、检查项目少的非深圳医保病人,单次看病费用会有所减少,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人。但是,大部分市民一生看病会有多次,总体上来讲是平衡的。
“可以肯定的是,参保人自付费用有所减轻。”该负责人指出,因为医保由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两部分组成,原来的门诊药品加成从个人账户支付,转变成诊查费后,诊查费提高部分直接从医保统筹账户支付,实际上相当于每诊疗人次个人账户支付费用减少了12元。按2011年统计口径,一年可直接减轻参保人自付费用2.09亿元。
对于没有深圳医保的人群,他们大部分在内地都有医保关系,诊查费提高部分也可以按规定报销。
社康中心就诊人次提升
据统计,实施此项改革后,全市公立医院月均门急诊总量354.9万人次,同比增幅1.7%;门急诊业务收入69533.4万元,同比增幅0.7%;社康中心月均门急诊总量207.9万人次,同比增幅11.5%;门急诊业务收入11642.5万元,同比增幅6.1%。“改革后,进一步拉开了医院与社康中心的诊查费收费差距,促进了市民小病到社区。”
有公立医院负责人表示,提高诊查费部分目前难以弥补取消药品加成部分的费用。该负责人解释,公立医院和社康中心的业务收入的增幅,小于门急诊量的增幅。说明改革后,医院和社康中心的业务收入确实有所减少,主要是药品收入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医保病人诊查费增加部分还未到账。“我们认为,从改革制度设计本身来讲,诊查费增加部分完全可以抵消原来的药品加成费用。此项改革是从链条末端入手,倒逼药品生产经营链条减少经济利益‘水分’,既有利于促进市民健康,降低就医费用,又不减少医院的合理收入。”
但对于原来次均药品费用较高或原来平均加成率较高的医院,比如大部分市属大型医院,诊疗疑难病例多,用高价药的比例大;中医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原来可以按25%的比例收取加成费用。这些医疗机构的诊查费增加部分,不足以弥补药品加成的损失,但并不影响医院的正常经济运行。“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眼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用药量小的专科医院来说,则在这次改革中增加了收入。”
下一步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
该负责人透露,医药分开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让医药分开改革取得根本的成效,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促进医药卫生行业健康发展。下一步,市卫人委将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深化改革措施。
首先,我市出台《深圳市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实施方案》,建立分类管理的财政补助模式;调整对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结构,研究解决部分公立医院改革后的政策性亏损问题,确保其在改革后合理收入不减少;健全“以事定费”、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医院提供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核定基本医疗服务补贴。
还要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收费价格,降低大型设备的检查价格。
其次,取消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这一考核标准,允许公立医院在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留足医院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将诊查费用的提高部分主要用于提高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对绩效工资总额不封顶。鼓励医院设立特聘岗位并实行年薪制,提高大牌医生的收入水平。
再次,落实住院“定额、包干”付费制度、普通门诊“打包”收费和专科门诊“限高就低”等配套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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