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我市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目前已开始陆续发放,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3 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4月份把当月和前3个月的增加额补发到位。
据了解,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凡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其中,“五七家属工”首次纳入调整范围。具体调整政策包括:“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2011 年12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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