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县某单位工作的柳女士,今年10月是在县某定点医疗机构生的小孩。“当时本来想到市里某医院住院,但因为不在县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范围内,只好放弃。”这样的情况有望改变。记者获悉,长沙将于明年1月1日起启动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这意味着,包括长沙县在内的各县(市、区)参保人员也将可享受到市本级参保人员同等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和生育保险将实行统一支付比例
目前,长沙实施的是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市辖区市级统筹,虽然在城区范围内实现了医保待遇的平等,但县一级仍然实行县级统筹。启动市级统筹后,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实现“4个统一”,即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其中,在基本政策方面,将统一医疗和生育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政策。
长沙县目前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80余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9.8万人。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共同缴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定点医疗机构将统一医疗费用结算模式
市级统筹还将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统一的资格准入条件、申报流程、变更程序、考核评定标准、违规处罚标准、定点服务协议管理标准和医疗费用结算模式,确保参保人员能在市州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由选择就医。也就是说,长、望、浏、宁四地的参保人员到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以享受刷卡服务。
今年6月长沙县新增9家定点医疗机构,至此,全县共有67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长沙县居民可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住院治疗,并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