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社员请注意:
由于国家统一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66号文)出台到落实需要地方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各地已经从2010年1月1日起暂停办理外省转移和农民工清算,以等待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在最近办理业务时注意,51社保网将密切关注最新动向!
通 知
各位社员请注意:
由于国家统一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66号文)出台到落实需要地方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各地已经从2010年1月1日起暂停办理外省转移和农民工清算,以等待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在最近办理业务时注意,51社保网将密切关注最新动向!
通 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社保中心统一部署,在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之前,从2010年1月1日起,暂停办理以下业务:
1、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外省市业务;
2、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业务(含减少原因为“农民工解除合同”和“农民工退保”的职工减少业务)。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海淀区社保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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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6号文的具体政策,年会上QQ鱼将给大家进行详细解读:
全国社保转移政策66号文解读系列 NEW!
1月17日年会详细介绍和报名帖:
标签: 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