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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名义参保09年起开始报销门诊费

2017-03-06 08:00:01 无忧保
【导读】:北京: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名义参保09年起开始报销门诊费

(51SHEBAO摘编)根据北京劳动保障局发布的措施,明年在职介或人才以个人名义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从2009年1月起也将可以报销门诊费用了,具体实施到2009年4月后。

灵活就业人员
门诊可以报销

自明年1月1日起,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含存档人员)近80万人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据预测,放开两个门诊,2009年财政将增加投入0.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增加支出1亿元。

报销时间:市劳动保障局副巡视员张大发提醒说,由于经办工作需要三个月的准备时间,具体报销手续从2009年4月1日开始,因此明年初的药费单子须保留好。

报销办法:城镇老年人门诊费用报销:17.4万名参加“一老一小”大病医保的老年人每年报销上限额度初定为500元,个人不增加缴费,由财政和大病基金负担,但须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首诊。

灵活就业人员门诊费报销:59.6万名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含存档人员)的报销标准、范围和就医管理与企业在职职工相同。个人不增加缴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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