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社会保险增减流程图[北京]
注:本图由中国社保网网友leyan8010原创制作。主要适用于北京社保流程。具体时限各单位可以根据社保要求和自身单位实际情况调整。供参考。
一、人力资源部务必于每月24日前做次月增减变动,逾期将停止变动工作。每月做人员增减变动时,报纸制增减变动表,每次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人员增减变动数据盘。
二、每月做人员增减变动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增加人员:劳动合同、调令、复转证明、报到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减少人员:退休审批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辞职申请、调令、参军和上学的证明、死亡证明、单位开除或除名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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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