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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重大改革专题(穗府令[2008]第11号)

2017-03-06 08:00:01 无忧保
【导读】:广州医保重大改革专题(穗府令[2008]第11号)

广州医保重大改革专题(穗府令[2008]第11号)




( 记者舒涓 通讯员鞠杨 )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越等同志列入广州市优秀专家管理的决定》。张广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医保、住房、养老、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就业服务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夯实民生工程基础。

为了更符合本市医疗保险的实际,与国家和省的最新医保政策保持一致,有关部门修订了《办法》。张广宁指出,《办法》通过扩大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提高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水平、规范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及就医管理办法,对进一步扩大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率,逐步提高医保水平,为广州今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强调,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切的民生问题之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市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需求。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农转居”人群医保的规范性文件,该文件出台后,广州将彻底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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