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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控制助推医保付费方式改革

2017-03-08 08:00:01 无忧保
  分类管理 实现双赢   记者:人社部等3部门联合下发 《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后,各地积极开展了总额控制工作。请您介绍一下北京开展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徐仁忠: 为贯彻落实 《意见》 精神, 我市按照 “以收定支、 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每年年初确定全年总额控制指标,并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将总额控制指标细化到各定点医疗机构。   同时,我市开展总额控制、分类管理,即对规模较大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付,采取年初制定指标,按月预付,年终清算,结余留用、超支共担的管理办法;对规模较小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总量控制,采取按项目付费,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在实施总额控制中, 我们实行分步走的战略:2011年, 我们在4家定点医疗机构试点总额预付,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总量控制。2012年,我们扩大试点范围,将总额预付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33家。2013年, 全市196家二级、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总额预付;2014年, 我们将部分费用较高的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总额预付管理,实施范围扩大到了263家;2015年, 我市总额预付扩大到了273家, 其他1554家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实行总量控制。   以2015年为例,我市共征缴职工医保费517.7亿元,支出491.80亿元,实现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另外,实施总额控制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指标使用率达98.4%,低于2014年1.5个百分点。其中,总额预付定点医疗机构指标使用率是97.4%, 比2014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44.0%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结余。 总量控制定点医疗机构指标使用率是104.0%,比2014年下降了0.1个百分点;43.2%的定点医疗机构有结余。   与此同时, 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量保持稳定增长。2015年, 我市普通门诊就诊1.14亿人次,住院出院113万人次,两项分别增长了6.1%、6.3%。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有效保障,未出现因实施总额控制而导致定点医疗机构压缩费用支出、推诿病人的反映及负面报道。   从这些可圈可点的数字可以看出,我市实施总额控制后,不仅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而且节约了医保基金,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   科学测算 指标准确   记者: 实施总额控制, 不仅需要科学的测算, 而且预算的指标要准确。只有这样,定点医疗机构才能信服。为此,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徐仁忠:我们在测算指标时,全面考虑了上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实际费用的发生情况、费用质量情况和指标控制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分别确定门诊基数和住院基数。   在门诊基数评价上,我们按照就诊参保人员的年龄结构,分为6个年龄段,以次均费用、人次人头比、药品耗材占比、自费比、拒付率等指标核定费用。   在住院基数评价上,我们以DRGs费用效率评价指标,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疾病复杂程度, 分了650个病组, 以次均费用、 药品耗材占比、人次人头比、自费比、拒付率等指标核定费用。同时,我们考虑了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类别、服务范围、服务量等因素,并且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指标及门诊、住院费用占比等,分别确定基数。   为了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我们在制定医保政策时,门诊向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倾斜,并且加大对社区医疗机构的倾斜力度;住院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倾斜。对于精神病、急救、传染病等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我们根据其服务量等因素,在年终清算时予以补贴。   为使总额控制方案科学合理, 我们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沟协商机制。每年初, 我们向定点医疗机构征求意见, 召开医院主管领导和专家座谈会,完善总控方案;医保管理部门与财政、卫计委、医改办等部门共同研商,确定总额控制工作方案。由于总控方案制定过程公开透明,得到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遍认可。   优化流程 实时监控   记者:科学制定总控指标固然重要,但对定点医疗机构如何使用医保基金,需要强化监管。在这方面,你们是如何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   徐仁忠:为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我们对医保信息系统的流程进行了改造,实现了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费用的实时监控,并且按月查询相关数据,提高了数据分析能力。同时,我们出台了总控过程监控管理办法。仅2015年, 我们就对218家超支较多的总额预付定点医疗机构发出预警,对71家超支严重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约谈, 并根据监控数据到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开展驻院巡查,帮助定点医疗机构控费管理,分析超支原因。   另外,我们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因级别变更、类型变更、新增院区、改扩建院区、医院迁址等原因导致服务量变化的,我们要求医院在一个月内上报备案。 审核合格后, 因备案事项造成的费用超支,在年终结算时,我们对其进行指标核增。   费用降低 指标向好   记者:自医保改革以来, 北京市一直在大胆探索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请您总结一下在实施总额控制中,你们取得了哪些成绩?   徐仁忠:我市实施医保改革以来,医保基金运行平稳,遏制了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取得了以下成绩:   一是保障了参保人员就医需求, 降低了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2015年, 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人次增长了6.1%, 住院人次增长了6.3%, 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未出现定点医疗机构压缩费用支出、推诿病人情况的发生。   二是总额指标执行良好,测算办法贴近临床实际。我市实施总额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指标使用率是98.4%,较2014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无论是总额预付还是总量控制, 定点医疗机构基金结余和超支均控制在5%以内,符合医疗费用发生规律,客观地反映了临床实际情况。   三是基金超支结余得到控制, 质量管理指标稳定向好。2015年, 我市总额控制超支医疗机构指标使用率较上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结余医疗机构指标使用率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定点医疗机构基金超支率和结余率均缩小,两极分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另外,我市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略有增长,就诊人数与诊疗人次比例关系稳定,药占比与2014年相比略有下降,数据质量稳定向好。   今年一季度,我市医保基金运行保持平稳,总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申报95.71亿元,按照去年1-3月指标额计算,指标使用率是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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