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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制度设计 降低就医成本


为了提高大病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广东省江门市引入第三方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防范滥用医疗资源,确保基金安全。
2014年,该市实施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并向参保居民提供日常健康预防保障服务。2015年,江门市职工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人数为121.13万人、 265.86万人,大病保险基金支付4.69亿元。
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
为了做好大病保险工作,江门市将大病支出控制和疾病预防管理相结合,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
在设置公开招标大病保险承保单位的条件时,该市将为参保人员提供健康服务作为评标条件之一,为参保人员提供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术后康复和慢性病治疗、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减少大病的发生。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江门市家庭医生制度受到参保人员好评。截至今年3月底,该市的10个家庭医生团队与18264名参保人员签约建档。其中,普通居民12939人,慢病患者5325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6.5万人次,其中诊疗服务2.6万人次、随访服务3.2万人次、上门服务3100人次、健康体检2700人次。
与传统医疗服务相比,江门市的家庭医生制度优势明显。家庭医生为签约参保居民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对其进行长期观察和了解,掌握其家族遗传、工作环境、生活习惯等健康信息; 对参保人员的疾病诊断、治疗及预防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签约参保居民实行免费门诊,参保居民凭家庭医生开具的处方,可以自行选择定点药店购药。
为了减轻参保居民的负担,江门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20家定点药店,参保居民凭家庭医生开具的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可以享受8.5-9折的优惠。持特定病种专用证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即时结算服务。据悉,定点药店的特定病种药品价格较医院同类型药品价格低10%—15%。另外,定点药店根据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不断补充药品种类。
建立常态化服务制度
为了提高家庭医生的服务质量,江门市规定,对家庭医生不考核创收,只考核其服务参保居民的数量、服务质量、满意度等指标,考核结果与个人薪酬挂钩;要求家庭医生为签约参保居民建立常态化服务制度,提高医生对参保患者的看病时间,使交流时间更充足、关系更融洽,提升服务质量,使家庭医生与参保患者建立信任和谐的关系。
据悉,家庭医生定期到江门市的社区开办健康讲座,为行动不便的参保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受到“点赞”。
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是吸引参保居民到基层就医的关键。江门市人社部门严把入口关,认真挑选家庭医生医护团队。家庭医生和护士的资格条件是:三甲医院的急诊科、内科或重症监护室,医生必须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临床经验。具体人选采用个人申请与医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经卫生、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审定后,聘为参保人员的家庭医生。
同时,他们从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邀请家庭医护专家到江门市开展家庭医护知识培训,提高家庭医生的服务意识;定期组织家庭医生医护团队交流经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参保者在家门口看病
为了方便参保居民就医,江门市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区设立家庭医生诊所,让参保居民就近就地与家庭医生签约,并且享受基本医疗、建立家庭健康档案、转诊慢性病,肿瘤病管理、预防保健、健康体检、上门诊疗等服务,让参保居民在家门口看病。
为了保障家庭医生合理用药,江门市人社局对定点药店约法三章:禁止定点药店不按家庭医生处方供药或者向家庭医生推销药品, 否则取消其定点药店资格;建立举报投诉制度;组织力量对定点药店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同时,他们开发了家庭医生信息系统,实现家庭医生、参保居民、 定点药店信息互联互通。家庭医生开出电子处方后,参保居民可自行选择定点药店购药。另外,他们通过大数据分析域内疾病的发生、发展情况,提出防治疾病的意见建议,建立了健康保障系统。
目前,江门市城乡医保住院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职工医保住院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大病保险最高支付比例达70%和90%,减轻了大病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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