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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启动医保“夕阳健康行动”


本报讯日前,吉林省长春市启动2016年医保 “夕阳健康行动”, 并将其纳入第4个 “幸福长春”建设之中,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2015年, 长春市实施了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 今年, 长春市将政策向未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延伸, 把参保的85周岁以上90周岁以下未完全失能老人, 全部纳入医疗照护保险范围, 入住定点养老机构的床位费给予50%补偿; 把参保的90周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医疗照护保险范围, 部分失能、 未失能的老人按照现行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全部待遇标准的70%享受待遇。 根据测算, 此项政策将惠及全市8万余名参保老人。
为了进一步降低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长春市明确, 参加居民医保的85周岁以上老人 (含85周岁) 住院 (不分医院级别) 治疗, 起付线降低到每次均为100元, 支付比例提高为起付线以上1万元以下为75%、 1万元至5万元为80%、5万元至16万元为85%。
长春市建立起生命晚期舒缓疗护制度, 将晚期癌症、 终末期脑出血和脑梗塞纳入首批治疗病种, 把治疗、护理、 心理安慰等项目整体打包, 实行单病种付费。 参保患者通过定点医院舒缓疗护诊区就诊, 经评估符合标准即可入住舒缓疗护病房。 个人只需支付住院起付线标准的费用, 就可享受舒缓疗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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