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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慢轻重分治 上下协作联动

2017-03-09 08:00:01 无忧保
  按照疾病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实施分级诊疗,是缓解看病难的有效途径。山东省济宁市日前下发《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的意见》,积极探索医疗协作机制,构建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推动“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家住济宁城区的靳宪英,前不久被查出患有结肠疾病,在当地一家三甲医院做了切除手术,而手术后的康复治疗她选择了一家规模较小的中医院。 靳宪英告诉笔者,“在这里治疗方便,医疗费用比大医院要少,效果也很好。”   到大医院做手术,到小医院做康复,是济宁市发挥不同医院优势、建立急慢分治、分级诊疗模式的一项探索。   济宁市出台的《意见》有4个亮点,一是首诊在基层,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他们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促进上级公立医院恢复期病人下转,提高医疗服务的协作性、连贯性、整体性,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 的目标。   二是市内转院, 先审批后转院。济宁市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办理转院手续,转往二级定点医疗卫生机构。   三是由市内转市外,自付比增加。济宁市内的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无法诊治,需转到市外诊治的参保患者,由三级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办理转院手续,并经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转市外治疗。转外住院参保患者个人自付比例在原基础上增加10%。   四是双向转诊,免收诊查费。在三级或二级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的住院参保患者,可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凭上级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免收诊查费,取消医保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并优先安排住院治疗。   为了规范管理,济宁市规定,定点医疗机构不遵守分级诊疗和转诊转院程序、不履行告知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转诊转院义务,致使参保人员未及时办理转诊手续或违反转诊程序,造成参保人员未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资格;实行医保结算联审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在审核医疗费用时,要同时审查转诊转院病人手续,对未按要求办理转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济宁市社保局副局长刘亚东表示, “我们通过引导参保人员合理选择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加强了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建设, 防止过度医疗, 减轻参保患者看病负担, 形成基层首诊、 分级诊疗、 急慢分治、 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 促进上级公立医院恢复期 (康复期) 病人下转, 提高医疗服务的协调性、 连贯性、 整体性, 实现‘小病不出乡, 大病不出县,急、 危、 重症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 的目标, 以此缓解参保人员看病难、 看病贵问题。”   为完善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体系,济宁市还在农村增设了20多个 “120”急救点,缩短了参保患者急救和转诊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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