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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为什么对市场主导药价不放心

2017-03-10 08:00:01 无忧保
  药品价格改革意见出台后,全社会都绷紧了神经,但又十分茫然。百姓期盼股市每日牛气冲天,却担忧药品价格上涨;药品企业为政策松绑暗自欢喜,却总追问政府相关部门下一步该如何管理;政府各部门对制定相关配套文件三缄其口,却时刻担心因为药品价格引发社会事件;学术界以此为题频繁举办研讨会,却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媒体记者像聚光灯一样扫描社会,却没有发现多少有价值的新闻。药品价格市场机制主导,实在是一个让人纠结的问题,发展的形势也十分诡异。   最近的两则新闻反映了百姓对药品价格改革的纠结。一则是关于0.25毫克地高辛从每百片6.8元涨到68元,该报道用了 “药价暴涨10倍”的标题。另一则是关于抗肌肉松弛的药物溴吡斯的明片在浙江省因为没有中标将断货。该药每瓶60片,每瓶30元。把这两条新闻放在一起, 我们看到了纠结所在: 药品价格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百姓担心涨价,有些药品确实会涨价;政府部门直接干预药品价格,就会出现一些常用的基本药物无药可用。百姓通过政府管制药品价格几十年的教训明白,政府管不好价格,但对把药品价格交给市场也不放心。   经过30多年的市场经济改革,百姓对商品由市场定价的好处已经了解和习惯了。我国百姓在世界各地买东西,喜欢砍价已经闻名全球。价格由市场机制决定已成为常识,但我们为什么对药品价格由市场机制定价就不放心?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政府长期管制药品价格,百姓形成了对政府的依赖心理。发改委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尽管是改革开放后的事情,但并不是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后的产物,而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政策延续。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不仅要管药品生产的计划、药品流通的调配,而且还要管药品的出厂价、流通差率,以及在医院的批零差价。   随着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市场化改革,政府逐步放弃了从药品生产到零售全过程的价格管制,改为对药品零售市场终端价格的控制。政府改变了价格管制的环节,但没有放弃对药品价格管制的权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管制药品价格几十年,已在百姓心里形成了无论是什么经济体制,政府都要管制药品价格。突然说政府不定价了,大家反而无所适从。   二是医药领域存在许多政府部门干预药品价格的做法,百姓难以相信市场机制能发挥作用。 一方面,以药品价格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强调减少政府干预,由市场主导。另一方面,以医改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比如药品集中招标,强调必须由政府主导,招标就是要降价,而且在一些地方招标中,直接要求企业降价。不同政府部门政策方向的不一致,让百姓疑惑。政府招标降价的旗帜非常鲜明,与百姓的利益一致,而市场机制存在的涨价风险,在市场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百姓必然选择政府招标等价格管制方式,而不相信市场机制。   三是长期被错误的医药理论误导,使百姓对市场机制恐慌。提到药品,一些专家就会讲药品是特殊商品,关乎人民的生命安全;药品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会由卖方垄断价格,致使市场机制失灵;药品是被动消费,患者没有选择权,不能通过竞争形成合理价格。因此,政府就要定药品价格。   这些理论已经讲了几十年,几乎深入人心。但百姓不清楚,这种理论的基本逻辑错误,在于即便这些假定条件为真,也不能成为政府直接定价的理由,最多说明药品价格的市场机制与一般商品有区别,政府在价格行为的监管措施上要有所不同。所以,当政府相关部门对如何加强价格行为的监管没有明确措施时,百姓必然想到药品是“特殊商品”的理论,不相信市场机制可以形成合理的药品价格。   四是对全民医保下的药品市场机制运行构架不清楚。百姓往往会简单地认为,药品价格的市场机制,就是患者与医药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价格博弈机制。显然,这种市场供需双方的地位不平等,难以形成公平的药品价格。但市场总是会在交易实践中发现优化市场机制的办法。人类在医药市场发展中发现的优化市场机制的办法,就是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功能,除了团结互助分担个体经济风险外,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患者有了价格谈判代理人,能够与医药服务者在交易中处于同等地位,修正医患交易中的市场失灵,使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但遗憾的是,我们至今还是把医疗保险管理方作为付费者,而没有赋予其在药品市场中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的地位,没有将其纳入药品价格市场机制的构架中。我们至今还没有认识到,医疗保险属于市场机制范畴,政府是利用这一市场机制管理社会风险,而不是政府直接福利分配。因此,在百姓对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功能定位不清,还没有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方参与到药品价格市场机制运行构架中的情况下,会对市场机制的作用产生疑惑,就会产生药品价格上涨的恐慌。   解铃还需系铃人。百姓对药品价格由市场主导不放心,根子在于政府部门长期对药品价格管理的越位和缺位,解决的办法是,政府相关部门把药品价格决定权还给市场,做好在药品价格行为中维护公平正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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