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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医院主动控费 确保基金合理支出


2014年1月, 广西南宁市实施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管理, 全市135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管理范围, 其中, 三级医院19家、 二级医院36家、 一级医院80家。
2014年当年, 南宁市城镇职工住院统筹总控指标为111372.93万元,城镇居民住院统筹总控指标为13289.69万元。 截至2014年年底, 该市职工医保基金支出116181万元, 居民医保基金支出13995.87万元, 两项虽略超年初的总控指标, 但全市住院次均费用增长率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4%, 医疗费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费用增速减缓个人负担减轻
实施总额控制第一年, 南宁市住院总费用、 次均费用、 住院统筹费用增速均实现了减缓。 他们通过约束次均住院费用和人次人头比等指标, 引导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费用, 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确保基金合理支出、促进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上取得了较好成效。
医保总额控制对定点医疗机构来说, 就是通过提前设定的总控指标,建立起结余留用、 超支分担的费用分担机制, 促使定点医疗机构树立控费意识, 避免承担费用超支风险, 主动进行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 南宁市社保局医疗费用核定科科长蒙彤告诉记者: “从基金的运行情况来看, 我们实施医保总额控制以来, 定点医疗机构, 减少了通过分解住院、 重复住院、 降低住院标准等不规范方法增加住院人次、 降低人均费用的违规行为。”
实施医保总额控制后, 南宁市通过基金支出总额控制、 监控病人自费比例的双重管理方式, 使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减少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 有效控制了将医疗费转嫁到参保患者身上。 以南宁市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为例, 在同等医保待遇条件下,2013年和2014年, 次均住院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5.7%和3.4%, 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是75.07 %、 75.28 %。 从数据上看, 在住院人次增加和次均住院费用增长比率降低的情况下,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增长0.21%。这说明, 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得到提高,进一步减轻了个人负担。
由于控制成本、 医疗管理等方面存在差异, 导致不同医院间在结算医保费用时取得不同的收益。 因此, 定点医疗机构会通过改善就诊环境、 提高服务质量等措施增加服务量。 南宁市社保局局长刘德宁告诉记者: “目前,我市部分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反映,实行医保总额控制后, 从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至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病人增多。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总额控制有利于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有利于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制定总控指标建立双控机制
控制医保费用指标是总额控制结算的关键。 刘德宁说: “我们设定的医保总额控制指标, 既参照了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总额控制指标数, 也综合了医疗卫生费用的增长、 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范围和能力差异等因素, 尽可能使控制指标科学合理。 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 定点医疗机构对指标的设定表示理解和接受。”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尚晓斌告诉记者: “实施总额控制结算后, 我们跟社保局的关系很融洽。因为他们制定的总控指标科学、 公正,主要考察次均费用的增长, 而不是仅仅盯住总额指标。 这就促使医院有动力服务更多的参保患者, 使医院管理更加精细化, 参保患者也得到实惠,医保经办机构也能管好医保基金。 这是一个三赢的局面。”
为防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分解住院费用, 南宁市采取月度动态定额控制办法。 建立纵横双重监控机制。 对同一类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定额监控, 以横向互相牵制、 控制同级别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对同一医院总额控制指标完成量实行按月监控, 以纵向监控医院年度总额控制指标使用情况, 防止出现短期使用完年度总额控制指标、 后期推诿拒收医保病人降低服务质量情况。建立信息预警机制, 定期组织业务部门分析医保基金使用情况, 查找异动及增减变动因素;修订医保服务协议,把总额控制指标纳入协议考核, 明确双方责任, 建立分担机制, 即结余留用、超支分担。
健全沟通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南宁市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工作实施以来, 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 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如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将医保总额控制指标直接分配至病区、 科室, 产生了限制医疗、 费用转嫁等问题, 出现了推诿参保患者、 转嫁费用负担的情况, 给参保患者住院带来不便。 还有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反映, 参保人员在医疗服务中提出过高的要求, 而总额控制指标跟不上医疗服务需求增长。 另外, 出现新的医疗技术和药品, 部分医院反映指标不够用,要求增加指标。
刘德宁说: “下一步, 我们要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 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严管年活动为契机, 联合卫生等部门, 重点监管实行总额控制后可能出现的推诿拒收参保病人、 降低服务标准、 虚报服务量等行为, 完善医保信息系统,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明确监测指标, 通过稽核查处、 结算管理等方式,遏制医保违规行为。
蒙彤认为, 今后他们要健全医保双方沟通机制, 主动邀约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 对医保基金总额付费、 次均费用, 以及在诊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座谈, 及时了解总额控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建立沟通协商机制, 实行总额控制情况定期通报,确保基金运行更加安全、 合理。 对少数医疗费用上涨过快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行专项警醒约谈。 同时, 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 让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了解总额控制的重要性, 理解支持医保改革。
由于单一的付费方式不能解决某些特殊情况, 南宁市社保局将探索在总额控制下的按项目付费、 按病种付费、 按人头付费等复合方式, 并将总额控制与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评定、 医保医师管理等挂钩, 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费用的总额控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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