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肇庆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提高

2017-03-11 08:00:01 无忧保
  近日,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六和镇参保居民冯女士做了心脏瓣膜等手术,出院结算时,医药费达42万元。因为她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保基金和大病保险共为她报销了25万元,个人负担大大减轻。 “幸好有城乡居民医保,否则我不知到这么多的医疗费该怎么办。”冯女士感叹道。   据悉,从2013年开始,肇庆市在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又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近400万名居民参加了大病保险。 如果参保居民患大病,医疗费超过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7万元最高支付限额后,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还可以按90%比例,由大病保险予以补偿,最高支付金额是18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两个保险最高支付标准合计为25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建立, 得益于肇庆市将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整合,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参保对象是该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 农村户籍居民及被征地农民、 在肇庆市就读的大中专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学生。   据肇庆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城乡居民可以户为单位,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手续。城乡居民只能参加一种医疗保险,不能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途转换险种时,必须终止另一种医疗保险关系。从外地到肇庆市就读的大中专技校新生,入学当年按50%缴费。大中专技校学生毕业当年按50%缴费,医保待遇可享受到当年7月底。”   同时,肇庆市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另一个亮点是,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追溯报销。 “就是说,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父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前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保相关规定的医药费用, 视同已经参保并给予报销。” 肇庆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设缴费期限,避免了先落户再参保、缴费后才享受医保待遇而造成的新生儿医保缺位问题。   但是, 新生儿出生3个月后还没有办理参保手续,在出生后到申办月之前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此外,除新生儿及上述情况学生缴费外,当年没有按规定期限缴费的, 非缴费期不能补缴。

标签:   医保城乡居民医保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