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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崭新阶段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在本质和要素上一致
记者: 近日, 国务院发布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多年来, 养老保险 “双轨制” 饱受诟病,特别是近年的 “两会” 期间, 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强烈。 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是否真的能让多年悬而未决的养老保险 “双轨制”成为历史?
金维刚: 这次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改革方案设计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 缴费基数、 费率标准、 待遇计发办法等方面都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因此, 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本质上和要素上都是一致的, 从而从制度上实现 “双轨制” 的并轨, 并使 “双轨制” 成为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段历史现象。 这次改革将告别 “双轨制”, 并使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此次改革决策不仅是有关养老保险的社会政策, 更主要是一项政治决策
记者: 除了实现制度公平以外, 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其他意义何在?
金维刚: 这次由国务院下发的文件是经过党中央和国务院认真研究和审议通过之后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决策, 这并不仅仅是有关养老保险的社会政策, 更主要是一项政治决策。 长期以来,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在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方面的“双轨制” 所导致的不公平问题, 已经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 这一社会矛盾不仅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而且成为对党的执政基础产生不良影响的政治问题。 党中央、 国务院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 一方面, 由国务院采取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的政策措施, 并且已经连续10年按10%的增长幅度提高养老金水平, 今年还将继续提高10%, 从而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普遍得到显著提高。
另一方面, 在过去各地方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近年来, 国家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方案。 这次改革方案的出台, 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的一项重大突破, 在我国改革发展历程中将成为具有重要意义的里程碑。 通过这项改革, 不仅能够从制度上解决 “双轨制” 所导致的社会问题, 而且能够体现中央全面推进改革的坚强决心, 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 这次改革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纳入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有利于统筹推进覆盖各类社会群体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从而有利于促进实现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目标。 同时, 这项改革也适应机关实行公务员聘用制试点和实施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以及事业单位分类制度等方面的需要, 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
前期试点工作为改革方案奠定了基础
记者: 此前, 一些地区和行业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探索,包括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曾经在五省市进行试点。 之前试点工作的效果如何?对于这次改革奠定了哪些基础?
金维刚: 早在1992年, 原人事部出台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退发 [1992] 2号),各地据此相继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探索。 到2013年底, 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有2000多万人。 但是, 这些地区的改革试点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主要是试点地区基本上没有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计发办法进行改革, 也没有相应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仍执行原有的退休费待遇政策, 以致个人缴费与退休待遇不挂钩, 造成参保缴费与否与退休待遇无关。 有的试点地区半途而废, 有的试点地区将已经缴纳的个人账户资金退还给尚未退休的在职人员。显然, 这种半截子式的改革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也就失去了改革的意义。
为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国务院于2008年3月颁布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确定在山西、 上海、 浙江、 广东、重庆等五省市率先启动有关试点工作。 但是, 多年来, 这五个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仍不够完善。
导致这种状况的主要制约因素在于事业单位分类制度、 收入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尚未完成, 如何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缺乏实施细则, 财政补助不明确, 职工因担心养老待遇降低并与机关攀比而对改革持抵制或消极的态度等。 尽管上述改革试点都不算太成功, 但在试点工作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 此外, 深圳市先后对机关聘用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进行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 并取得一些有益的经验。 这些地区的试点工作为后来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奠定了基础。
改革在全国同步实施与局部地区先行试点相比利大于弊
记者: 之前也有媒体预测今年会在全国更多地方进行扩大试点。 为什么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是 “先试后推”,而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同步推开?
金维刚: 首先, 这次改革方案是在总结过去许多地方已经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包括2008年以来在五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 经过近年来的深入研究和反复论证, 制定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改革方案以及配套措施, 因此有把握在全国范围内。
其次, 这次改革将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同步推行, 并同步建立职业年金, 待遇调整机制也将同步改革。 如果只在局部地区进行试点, 不仅容易造成改革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之间、 先试地区和后改地区之间出现不平衡或攀比等方面的矛盾, 而且导致相关配套改革不便在局部地区同步实施。 因此, 在经过多方协调和慎重权衡之后, 国务院终于作出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的决策。 与在局部地区先行试点而言, 这项改革在全国同步实施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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