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率怎样调才好


参了保好处多, 不参保风险大———近年来, 湖北省南漳县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明白了这个道理,主动参加工伤保险。
但每年数万元甚至更多的参保费, 也让南漳县的不少用人单位感觉 “心疼”。一些企业主希望,工伤保险费率能降低一些。
工伤保险费率,是否应该调整?如果要调,怎样调最合适?
听企业———期待适当降低费率
记者从人社部获悉, 2013年,全国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15亿元,支出482亿元, 年末基金累计结存996亿元。
“既然工伤保险实行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 那么这么多的基金结存是不是没必要?”龙蟒集团襄阳生产基地副总经理廖占义, 有着多年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经验, 对工伤保险制度颇为了解。 “再说了,现在企业的税费负担也不轻, 适当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更有助于企业发展。”
华新水泥 (襄阳) 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雷明辉认为, 政府部门在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同时, 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给予一些参保单位优惠。
“比如说, 对大多数事业单位,以及工伤预防工作开展得较好、 事故发生率很低的企业,工伤保险费率的降幅可以大一些。对那些事故频发的单位,降幅小一些。”雷明辉说。
看政府———有的地方升有的地方降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等部门发出的 《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 陕西省对全省工伤、 生育、失业3项社会保险的费率进行阶段性下浮,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之前, 也有一些地区降低了工伤保险费率。
2012年, 广东省广州市将一、二、三类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从0.5%、 1.0%、 1.5%调整为0.25%、 0.5%、 0.75%, 有效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同年, 东莞市将该市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工伤保险费率, 由1.5%降到1%, 有效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还有一些地区, 则提高了工伤保险费率。
湖南省自2012年1月1日起,将一、 二、 三类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调整为1%、2%和3%,分别提高0.5%、1%、1%。 湖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各市州可根据本地基金使用、 工伤发生率、 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 按照以支定收、 收支平衡的原则, 调整本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费率。
问专家———结合实情最重要
工伤保险费率升降不一,在专家看来是十分正常的。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工伤保险室主任张军告诉记者,虽然全国工伤保险基金已有近千亿元的结存,但存在着明显的地区之间不均衡的现象。 “比如,广东、浙江、山东等省份的结存就比较多,有的省份结存甚至达上百亿元。但中西部地区则结存较少,有的省份甚至出现了当期赤字。”
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乔庆梅分析,基金结存额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开展得不够。
“在德国等工伤保险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用于工伤预防和康复的资金占了基金的很大一部分,但我国在这方面的支出还不够多。”乔庆梅对记者说,“如果我们把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基金结存就有了用武之地。”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吕学静,向记者介绍了工伤保险费率难以整体性下降的原因。
吕学静表示,最近几年,虽然中央政府没有下调工伤保险费率,但也在不断提高工亡、工伤赔偿标准,同时扩大工伤认定范围,加大工伤预防、康复工作力度。 “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基金支出。”吕学静说, “另外,相对于其他国家,我国的工伤保险费率并不高。再考虑到各地结存不同的客观现实,我们不应该在全国范围内一刀切地降低费率,而应由各地综合考虑基金结存、各类企业的实际情况及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作出具体安排。”
目前,南漳县实行的工伤保险费率高过国家基准费率。对此,南漳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卢家耀表示,这是因为,南漳县的风险程度较高行业企业偏多,工伤事故相对频繁,基金支出较多。 “假如我们把工伤保险费率降低到跟国家基准费率一致,全县每年的基金收入将减少上百万元。基金紧张了,再遇到吴瑞军这样的事故怎么办?”
在吕学静看来,对那些事故高发的企业来说,提高费率跟减负并不矛盾。“这些企业的事故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额也多,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吕学静说, “政府部门可以根据企业发生工伤的情况灵活地调整费率,把事故高发企业的费率提上去,对工伤预防做得好、事故率低的企业实行较低的费率,既能减轻企业负担,又能保证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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