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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托关系不走人情一样能通过评审


只要条件达标,不托关系不走人情一样能通过评审。”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鸿泰大药房负责人杜静高兴地说, “参加定点药店资格认定, 我们没有托一个关系,找一个人,为此,我心里还一直没底,结果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们通过了评审。”
一同参加此次资格认定的扬州另一家药店因服务场所面积不达标,没有获得定点资格。面对这样的结果,该药店负责人许某表示: “虽然我们这次没有获得定点药店资格,但整个资格认定工作的每一项标准、每一个步骤都完全公开,对这样的结果我心服口服。”
社会热点 项目化管理
“是项目化管理确保了资格审查认定工作的公开、 公平和公正”扬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是人社工作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如何用好审批权,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具有较好的资质,能够为参保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是人社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为此,扬州市人社局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资格审查认定列入实施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范围,专门成立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评审领导小组,局医疗保险处、 行政办事服务处、基金监督和规划内审处、纪检监察室、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多个处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评审工作。经窗口集中受理并初审、评审组集中审核评议、现场复核与综合考评等程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代表全程参与,扬州市共确定1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0家定点零售药店,改变了以往由局医疗保险处一个处室负责评审工作的情况,实现了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强化了权力制约。
优化配置 将权力分解
除了将医保工作作为项目化管理来抓,今年以来,扬州市人社局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还对病退审批、工伤认定、人员招考等17项重点评审评选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执法处罚事项、公共服务和管理事项等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先后印发 《关于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的意见》 《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等,并汇编 《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流程》,着力通过优化配置职权、分解细化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措施,努力实现 “岗位自我防控、流程全程防控、项目综合防控”的梯级式提升。
扬州市人社局在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流程上,设立受理、审核、审批等岗位,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分解给不同的责任主体。主办处室或单位负责制定重点工作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方案,组织、协调协办处室和单位开展工作,积极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等。协办处室和单位负责配合、协助实施项目,及时、准确地反馈协办事项办理信息。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重点环节和部门的监督。对自由裁量空间过大的权力,扬州市则细化、量化自由裁量基准,明确自由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自由裁量权。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加强分权制约和程序制约,形成既相对分工又相互配合、既相互协调又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科学分解 阳光下运行
该局科学编制每一个项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各个环节的办理职责分解到相应部位,细化办理条件、权限、时限等内容,明确流转方式,加强对办理流程的监控和同一流程内环节之间的制约。在重点工作项目的评审、审批、决定和决策等环节,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项目牵头领导和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共同研究决定。在此次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资格审查认定工作中,局行政办事服务处首先受理并核对申报材料,然后交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再由评审领导小组组织现场复核。评审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分别确定拟认定单位数量和审议拟定点名单。重点工作项目化运行过程中有关评审、审批、决定和决策的相关资料作为档案资料存档,实现权力运行全程留痕。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扬州市人社局把 “公开”作为项目化管理的重要环节,始终贯穿重点项目实施全过程,对评审评选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执法处罚事项、公共服务和管理事项,逐一确定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主动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办理条件和办理流程,提供查询方式,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将办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在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资格审查认定工作实施流程中,扬州市将审查标准和流程、拟认定定点单位数量等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拟定点名单经评审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后,也及时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的部分拟定点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面积不达标等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回复处理意见。在现场复核环节,实行当场亮分,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充分体现公开、透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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