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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过” ? 什么“度”?


5月25日, 中国科协年会上, 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发表 “颠覆性” 言论, 称医疗并不如人们想象的全能, 医疗对健康只起8%的作用,民众须警惕过度诊断。
过度诊断、 过度医疗作为医学名词, 如今被社会各界所熟知。 由于医疗卫生体制的痼疾, 过度医疗已成为普遍现象。 过度医疗的 “过” 是谁之过? “度” 又如何把握? 怎么避免过度医疗? 日前, 本报记者采访了医生、患者以及专家。
谁之 “过”?——
—立场不同 看法不一
近段时间以来, 有关 “走廊医生” 兰越峰的新闻报道占据了多家媒体的版面。 虽然兰越峰和其单位的恩恩怨怨, 局外人无法评说, 但是媒体报道中, 兰越峰反对过度医疗、 坚守医德的形象让很多人印象深刻。
“媒体的刻意塑造、 网友的持续追问, 反映了人们对过度医疗现象的担忧和关切。 卫生管理部门要及时回应这种舆论热点, 梳理过度医疗存在的根源, 通过完善制度来纠错。”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说。
追究过度医疗的根源, 很多人第一时间会想到, 过度医疗就是医院为了赚钱而给病人开出的不必要检查、进行不必要的治疗, 记者在随机对患者的采访中也验证了这个判断。 那么, 医生如何看过度医疗? 记者在对北京某医院的几位医生进行采访时发现,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认为, 媒体在报道过度医疗时, 过分强调医院和医生的逐利目的, 但其实这只是过度医疗一个方面的原因, 更多的原因是医生要通过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和用药来免责。
“现在医患关系紧张, 大多数患者对医生的检查和治疗方案是信任的, 但不排除少数人一旦对治疗结果不满意, 会拿着医院的开药底单和手术报告跟医院打官司, 这样的事情几乎每个科室都碰到过, 所以不怕一万, 就怕万一。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如果说做足了检查, 既能避免承担‘漏治’ 的责任, 又能带来经济利益,有的医生自然会选择多给患者做检查, 不过我可不是说我们医院的医生会这样啊……” 北京市朝阳区某民办医院耳鼻喉科的主治医生李平 (化名) 一边说过度医疗的话题太敏感,一边忍不住向记者大倒苦水, 他认为公众之所以觉得过度医疗很普遍, 其实是前几年过度输液以及天价心脏支架等社会话题炒作的, 他认为在日常的诊疗中, 大多数医生还是严守医德的。
“我始终认为那是个案,不代表整个群体。过度医疗的判定标准现在很模糊,医生都是凭经验来开单,谁能判定他是或者不是过度医疗呢?比如像我们经常碰到的 ‘空鼻症’患者,就很容易把正常的治疗行为和过度医疗扯到一起,这个复杂的病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技术能彻底根治,我们只能将利害关系先和患者讲清, 遵从患者的建议设计治疗方案。”李平说。
医生有医生的苦衷, 患者看病总要付出超出预期的花费, 当然会抱怨医疗过度。 刚从北京石景山某公立医院给孩子看完病的魏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孩子看病时医院开的检查项目单和开药单据。
“孩子就是普通感冒, 嗓子发炎,你看给我开了多少药! 如果说医生没有提成回扣,打死我都不信。”
魏女士从医院看病回来, 拎了一塑料袋药, 包括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呱西替柳干混悬剂等5种药,共花费323.5元。
除了医生的自我避险以及医术水平限制,逐利也是重要原因。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秋霖认为, 过度医疗最核心的原因还是体制的原因, 他认为现在的医院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立医院或者非盈利医院, 它要自负盈亏、 自我发展, 医生要通过服务来获得收入。 因此, 体制改革是消除过度医疗的釜底抽薪之策。
什么“度”?——
—有法可依 无法判定
对过度医疗的判定需要一定的医学知识, 普通患者只能根据治疗后的检查项目、 药品数量, 进行粗浅判断。 我国在治理过度医疗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1994年9月开始实施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规定,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 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 必须征得患者同意, 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2004年8月,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 《处方管理办法 (试行)》中规定,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 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 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医生合理控制药品用量,防止过度开药。
虽有明文规定, 但这些规定却在很多涉嫌过度医疗的案例中难以被运用, 根本原因是医生的过度医疗行为缺乏专门机构来判定, 患者一方没有专业的医学知识,难以维权。
目前鉴定过度医疗行为主要有两条渠道———司法鉴定机构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 其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是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法医学专家组成的, 这些人大都属于肇事医生在肇事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同行, 所以, 鉴定结果的权威性会受到质疑。
当出厂价3000元的国产心脏支架到了医院摇身一 “涨”达到27000元,当普通的儿童感冒动辄开出几百元的药品, 当以药养医已经由潜规则变成明规则的时候, 过度医疗问题已经由医疗问题变成社会问题。 如何治理过度医疗问题迫在眉睫: 制定统一的临床路径, 医疗机构全面公示医疗行为和收费机制, 药品采购实行阳光制度, 加大财政对公立和民营医院的投入, 这些改革举措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试验。 我们期待这些 “试验田” 早日连接成片, 推动医疗卫生改革有更大幅度的动作。
随着人们住院费用和检查账单上数字的增加, “过度医疗” 这个词正在逐渐被人们所熟知。 按照定义,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 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 只是浪费医疗资源, 增加患者负担的诊治行为。
患者和医生对过度医疗有着怎样不同的看法? 我国目前对过度医疗的治理现状是什么样的? 在专家看来, 过度医疗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何在诊疗过程中判断医生或者医院存在过度医疗行为? 如何治理过度医疗? 带着这些问题, 近日记者采访了医生、 患者以及相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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