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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社区医保报销新增224种

2017-03-16 08:00:01 无忧保
  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调整的通知,将氨氯地平、二甲双胍等224种用于治疗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的药品,纳入社区药品医保报销范围,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届时,参保人员在北京市1200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用药将更加方便。   医保社区报销范围由原来的1211种增至1435种,重点增加治疗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药品。特别是大医院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的药品,共新增药品224种。   按照北京市医保政策规定,城镇在职职工、70岁以下退休人员在非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85%,而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则为90%。此次社区用药报销范围调整后,在职职工在社区就医使用上述新增224种药品的报销比例将由70%提高到90%;70岁以下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也将由85%提高到90%。   此次社区药品医保报销新政中,还特别圈定了21种常用药品,在社区开药能进一步减轻就医负担。按照目前医保报销规定,医保药品分为甲、乙两类目录。其中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而乙类药品需要个人先行支付10%,再按照比例报销。   10月起,21种本属于医保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将在社区按照甲类药品的标准报销。这意味着,这些药物在大医院使用需要 “个人先行负担10%费用”,但在社区使用将取消“个人先行负担10%费用”的规定,也就是社区开药将比大医院更加 “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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