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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再次提升

2017-03-17 08:00:01 无忧保
  本报济宁讯 6月19日,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发出通知,2013年度济宁市再次提升社保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月至少需独立上缴养老保险170.32元,医疗保险70.96元。   与2012年相比,参保企业职工、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所提高,其中济宁市2013年度企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29元,比去年提高了229元,月缴费最高基数为10643元,比2012年提高1145元。目前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如按最低缴费基数,则每月最少应缴纳170.32元的费用。   另外,2013年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548元,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采取同一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为2%,即参保人员每月至少应缴纳70.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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