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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青海省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2017-03-20 08:00:01 无忧保
  近日,青海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第一次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统筹做好2013年医改工作,健全完善青海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今年,省政府将出台新举措,让各族群众享受更多的医改实惠。其中,青海省将青海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今年,青海省城乡居民医保将实现统一的管理部门、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报付政策和信息系统,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运行效率,节省管理成本,为各族群众提供即时、便捷的服务。其中,统一筹资标准,将青海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统一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基金划分,将新农合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强化基金管理;统筹实施建立个人账号、完善门诊统筹、规范住院统筹等政策。   今年青海省还将开展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工作,将实施相关政策,对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统筹层次、筹资标准、报销范围、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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