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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或涨

2017-03-20 08:00:01 无忧保
  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   去年曾欲提高,因民意反对而作罢;市人社局昨日再提“适当提高个人筹资标准”   新快报讯 记者占文平 宁彪 通讯员李妍报道去年7月,广州曾传出居民医保缴费将大增消息,后因舆论反对而作罢。昨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再提要“适当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不过关于何时提高、增幅多少尚未明确。   据了解,广州市自2008年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制度,由于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参保人数未达到预期规模等原因,居民医保基金从2009年起出现缺口。   为此,去年7月,广州市人社局曾发布征求意见稿,欲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根据当时的意见稿,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从80元提高至120元,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480元提高至1000元,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500元提高至1000元。同时,政府资助标准也有80-500元不等的提高。不过意见稿公布后,遭遇舆论反对,不少人担心将加重上述三类困难群体负担,引发退保潮。   昨日的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巡视员郑玉华在介绍下一步措施时表示,将在逐步提高政府资助标准同时,适当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不过关于何时提高、提高多少并未明确,面对媒体两次追问,他仅表示“根据基金收支平衡的情况,在政府主导层基金筹资大头之外,个人应该要调高标准。具体情况现在我们在测算过程中”。   2010年度居民医保缺口1.32亿   昨日市府常务会决定:缺口全部由财政兜底   昨日的发布会披露,截至2010年居民医保年度基金累计缺口1.32亿元。   为确保居民医保制度的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昨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截止到2010居民医保年度基金累计缺口1.32亿元,全部由政府财政补贴。同时,还提高2012居民医保年度政府资助标准,即2012居民医保年度,广州市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的各级政府资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30元提高至240元。   为加大居民医保扩面力度,广州还将设立居民医保扩面专项工作经费。按首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实际人数,市财政将按3元/人/年的标准、区(县级市)财政按不低于此标准安排学校及街、镇承担参保登记、代收代缴医保费、宣传发动等经办和扩面工作经费,并纳入每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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