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镇居民医保12月31日参保截止


2013年度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仅剩1个多月,记者从石市医保中心获悉,目前已有46万人完成缴费,尚未办理参保手续,或完成参保手续但未缴费或续费的居民,要赶紧缴费了,以免因为缴费中断,生病住院时不能报销。
去年,石市有59万人参加了居民医保,加上今年新参保的居民,预计约有十几万人尚未缴费。“每年都能碰到这样的人,生病住院需要报销时,才发现医保费还没有缴,从而影响了报销。”石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今年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的缴费标准降低了,新的缴费标准为: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市区为每年每人40元;县(市)、矿区为每年每人30元。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一级和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个人不缴纳基本医保费,由各级政府给予补贴。
其余参保人,缴费标准为: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上居民,市区为每年每人200元;正定县、鹿泉市、藁城市、辛集市为每年每人160元;矿区、井陉县、栾城县、行唐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晋州市、新乐市、灵寿县为每年每人120元;赞皇县为每年每人80元。其他参保居民,市区为每年每人250元;正定县、鹿泉市、藁城市、辛集市为每年每人210元;矿区、井陉县、栾城县、行唐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晋州市、新乐市、灵寿县为每年每人170元。赞皇县为每年每人130元。驻石高校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20元。
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办理完参保手续的居民,或往年参保今年需要续缴2013年医保费用的居民,可到市内任何一家河北银行营业所和36524营业点缴费。由于今年新增了缴费地点,参保人目前均能顺利缴费。石市医保中心提醒,参保手续将于12月31日截止,缴费将于明年1月15日截止,参加2013年居民医保的居民要注意时间,切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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