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伤保险待遇辽宁最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近日发布一则《关于调整企业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记者了解到,从今年8月1日起,我市提高企业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后大连工伤保险待遇居全省最高水平。
一至四级工伤人员待遇提高
据了解,2011年12月31日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不包括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的退休工伤人员)、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按下列标准调整:
(一)按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增加伤残津贴:一级260元,二级250元,三级240元,四级230元;(二)按护理等级每人每月增加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68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65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620元;(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五级、六级按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比例调整
记者了解到,2011年12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五级、六级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的,伤残津贴不降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按此次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王玉 新商报记者邱小晏
调整后最低伤残津贴标准:
一级每人每月1800元
二级每人每月1720元
三级每人每月1640元
四级每人每月1560元
调整后最低生活护理费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1750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1550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1360元
工亡人员配偶抚恤金每人每月900元
其他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850元
调整后最低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数字
截至今年8月,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31万。去年全年,我市工伤保险基金为22479名工伤职工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3.9亿元;今年1月至8月,我市工伤保险基金为10087名工伤职工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3.1亿元。去年我市工伤保险基金为156名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买单”420万元,今年1至8月份,为30名工伤职工支付康复费用290万元。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