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山东将开展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

2017-03-22 08:00:01 无忧保
  山东省各地对20类重大疾病参合患者住院发生的高额合规医疗费用,自2013年1月1日起从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中给予补偿,个人年补偿限额最高为20万元。山东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作出上述规定。   《意见》规定,2013年,购买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今后将不断提高。《意见》要求,2013年,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等20类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的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50%。

标签:   大病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医疗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