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居民受惠大病医疗保险


“要不是林区有这个好政策,我现在不知道变成个啥样了,我是从内心里感谢党和政府。”昨日,记者见到神农架林区新华镇龙口村四组24岁村民刘西波,说起大病医疗保险,他止不住谢声连连。
2011年,刘西波患上了“间变细胞淋巴瘤”,在十堰太和医院保守治疗至今,新农合与大病医保基金分别报销了6万元和4万元的医疗费,他的病情也得到好转。
让刘西波称道的这个好政策,是林区2009年开始实施的《神农架林区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早于国务院今年8月30日正式出台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近4年,至今为20人减免46万多元大病高额医疗费用。
财政收入不靠前,民生保障不落后。在神农架,城乡居民因患重大疾病在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后,超过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5万元以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5万至10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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