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连续5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安徽省宣州区今年新一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全面启动,这是该区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来连续5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自2007年9月1日起,宣州区作为试点城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来,居民医保政策不断调整和完善,今年该区第5次调整医保政策,各级财政再次提高补助资金,财政补助资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区财政补助资金由23元提高到27元,使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这次政策调整还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由原来的27种调整至33种。提高了兜底报销比例,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总费用兜底报销比例调整为45%。为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提高了报销最高封顶线,统筹基金最高封顶线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6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最高封顶线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5年来,该区居民医保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显著,患者普遍受益,居民参保人数、参保率均位居全市之首,并在全市率先实行了普通门诊统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已延伸到了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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