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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制度 统一管理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医保局对外公布了2012-201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的签约情况。目前,1837家医药机构与广州市医保局签订了服务协议,成为新年度定点医药机构。这是该市实施医保市级统筹以来,两区两市 (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与市本级(老八区)首次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与管理工作,实现了医保同城同待从制度到协议管理上的统一。
在此次签订协议中,广州市医保局引入多项新举措:一是以民主科学的方式听取定点医药机构对协议书范本的修改意见,并根据 《社会保险法》、国家医改工作等有关规定对协议书进行了修改完善,使协议书更加保障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二是结合市级统筹后的新情况,广州市医保局采取了老八区和两区两市的好做法,统一了全市的签订协议流程,规范了 “两定”管理工作。三是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充分尊重 “两定”单位的意愿,他们采取平等协商、当面洽谈等方式,取得了共识,保证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据悉,在此次签订协议中,广州市医保局没有与部分医药单位续签新年度服务协议,其中药店13家、医疗机构10家。拒签的原因有多种,其中10家定点药店存在违规行为,被依法取消其定点资格;3家药店因不符合定点药店迁址的规定被取消定点资格;10家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已停业或被撤销,不予续签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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