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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让“城中村”融入城市


城中村”是城市发展的阶段性产物,因其生活设施落后、流动人口集中、治安状况较差,成为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湖北省武汉市有“城中村”152个,涉及47个街道(乡镇),常住人口67.2万人,房屋建筑面积达7121万余平方米,登记的流动人口78.9万人,占全市登记的流动人口总数的35.1%。
近年来,武汉市在改造“城中村”,加强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少“城中村”旧貌换新颜,真正融入了城市的大发展。
村庄变社区 村民变居民
截至2011年底,武汉市152个“城中村”的12.8万户、近41万村民完成了户口改登;103个村完成了撤销村委会,并组建了77个新社区居委会;31.4万村民参加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中村’问题仅靠政府投入和一般性的治理难以奏效。”武汉市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廖元春说,难以治理的“城中村”有点像城市的牛皮癣,既影响城市的形象,也不利于城市的健康发展。
为了彻底改变城乡结合部规划凌乱、建设无序、房屋破旧、隐患众多的问题,武汉市采取了各种办法,大都以“城中村”拆迁改造为先导解决社会管理问题。
2004年9月,武汉市制定了《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目标任务。具体做法包括:“经济组织改制”,改村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模式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户籍改登”,将城中村村民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村改居”,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福利改保障”,村改按月发放福利为一次性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土地改性”,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村湾改造”,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公共设施。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建设文明社区,充分考虑村企业的发展及村民融入城市等问题,永久性地解决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
汉阳区永丰街铁桥村改造后,该村首创“出租公寓”,将村民自住的“铁桥新家园”与“出租公寓”同步规划,两个项目分块开发。股民用超过自住的还建面积,参与集中建设“股民公寓”,公寓房产权仍归股民所有,集体管理,集体对外租赁,增加了股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
从启动“城中村”改造开始,截至2011年底,武汉市152个“城中村”的12.8万户、近41万村民完成了户口改登;103个村完成了撤销村委会,并组建了77个新社区居委会;31.4万村民参加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改造后,“城中村”地区注入了社区化的管理模式,实现了治安防范常态化、矛盾调处及时化、房屋出租规范化、村民管理自治化,社区(村)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城中村”改造任务最重的洪山区,在改造后,治安纠纷减少了60%,“黄毒赌”、传销等警情下降了90%,实行封闭式物业管理的小区刑事案件下降90%,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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