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上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增幅达10.3%


自7月起镇江市上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增幅达10.3%,为近三年之最。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增幅是根据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和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增幅确定,具体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70%和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的30%之和。按此规定,今年镇江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增长幅度为10.3%,增幅为近三年之最。
自7月起,镇江市于2012年6月30日之前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工伤职工,将享受到增长后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另据了解,目前市区在工伤保险基金中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伤残职工为1014人,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为524人,此次调整后伤残津贴平均待遇将达2133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平均待遇将达6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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