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乡老人每月可“普领”80元养老金


从1日起,浙江省再次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此前的66元提高至80元。
2010年1月1日开始,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制度。当时的标准是每人每月60元,去年7月1日起调整到每人每月66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有户籍的老年人,按规定均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
据了解,浙江省许多地方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保障水平最高的市县达到每人每月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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