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可报销75% 门诊50%以上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今年我市将重点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逐步提高医疗费报销比例,提升医疗救助水平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完善的健康保障。
城乡居民医保将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要有新的提高,达到和超过国家、省对人均筹资标准的要求。我市还将探讨研究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办法。逐步提高医疗费报销比例。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到50%以上。
我市还将提升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探索推进医疗救助结算和医保系统的衔接,初步建立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体系。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和肺癌等12种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今年我市还将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按照国家要求,把基本药物制度拓展到村,在纳入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监管,落实基本药物基层配备使用政策,确保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检查指导,对违规销售非国家基本药物、擅自扩大临时用药范围、生产使用不合格基本药物、未建立可追溯药品来源的电子管理系统、未配备与其用药规模相适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和仓储设施等的行为依法监管和查处。
同时,我市还将提高医保在疾病预防和引导居民到基层就诊的作用。每人每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享受不超过500元报销范围,扩大到一般诊疗费以及体检、检查等项目。
定向培养50名全科医生
在推进全科医生培养方面,今年我市将发挥全科医生培养基地作用,定向培养50名全科医生、安排8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100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加大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力度。
我市将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改造,完成岛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并投入使用,完成岛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识牌建设,加快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施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出台相关实施办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安、保洁、用车等后勤服务社会化。
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今年我市还将完善医药价格机制。研究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方案,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在今年9月完成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2012年底前提出第三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同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扩大单病种付费种类,完善总额预付等结算方式,科学制定门诊医疗费总额控制指标及住院医疗费结算定额标准,增强医保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服务保障能力。同时探索建立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薪酬制度。
今年我市还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继续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推行无假日医院、预约诊疗、优质护理等便民惠民举措,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推行优质护理。降低平均住院天数。通过落实医保支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床位等配套措施,促进平均住院日在去年基础上再缩短1天以上。推进医疗机构检验对社会开放,检查设备和技术人员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备法定资格,实现同级医疗机构、区级对上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不低于40元。继续做好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0%以上。将排查发现的所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范围。
我市还将推动厦漳泉在三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处置和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推进厦漳泉三市医保卡结算体系和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平台等建设,建立区域内专家会诊、人才交流合作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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