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城乡居民养老7月1日起将“无差别”


城乡无差别,参保缴费数量与领取待遇都一样。近日,河北下发《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今年7月1日起,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合并实施。
城乡居民养老将“无差别”
合并实施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称为“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意味着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标准及所享受的养老待遇将“无差别”。
按照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统一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老人领保不再与子女参保挂钩
通知明确,在原新农保制度实施时,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要领取养老金待遇,其子女必须参保缴费。原试点县(市、区)中,因此导致未享受基础养老金的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自合并实施之月起逐月发放基础养老金,之前的基础养老金不再补发。
两项制度合并了,保险经办机构也统一了,相应的基金收入户、财政专户、支出户也将合并。
截至去年底,河北共有2357.7万城乡居民参保,515万人领取待遇,参保率达到94.5%,领取率达到99.98%。目前河北省66个县(市、区)被纳入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加上此前被纳入试点的106个县(市、区),今年年底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覆盖全省172个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的目标将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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