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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缴到老死 新规定出台惹非议


对于参加了医疗保险很久的人来说,每个人都希望在自己工作时能按时缴纳,然后退休后由国家养老保险基金代为缴纳费用。这样自己就可以在退休之后既可以享受退休金,又可以销售医疗费报销。这也是很多地方一直以来的规定。可是今年深圳市就希望打破这一旧规定,不再像以前一样,不论退休前缴纳了多少年的医保退休后都不用自己的缴纳,变成了“医疗保险缴纳年限制度”。当然这只是5月4日深圳市法制办挂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还未却通过实行。可是却引起了市民广泛的议论,褒贬不一,争议非常大,可谓是各执一词。比较吸引大家注意的是新规定中的最长年限达到了25年,并且要不间断,并不是像养老保险一样可以累计计算。有的市民戏称如此规定岂不是要“缴费缴到老死”?随后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上炒作的医保“缴费缴到老死”是不了解情况下的误解,有人推算的“参保人或比以前多出1.2万元”更加没有依据。
缴费缴到老死
新旧规定比较
对于深圳市的医保制度,旧规定大家都很熟,就是无论退休前的缴纳时长,只要在工作时参加了医疗保险退休后就可以不用自己缴纳。而如今这一规定被彻底颠覆后,变成了这样的一串数字:根据《修订稿》:在本市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参加医疗保险且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和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以下规定年限的,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12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2013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1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7年;2014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2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9年;2015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3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1年;2016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4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3年;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前款人员退休时不满缴费年限的,需继续缴费至规定的年限。达到以上标准即可,不用“缴费缴到老死”。
新老成员争议巨大
新规一出,立刻有市民说话:如果我的孩子2017年办理医疗保险,按规定,必须要累计缴纳25年,如果是25岁参加工作,50岁才能缴清费用。在深圳这样的地方谁能保证25年间不换工作,还要不断缴费用?这真的有点“缴费缴到老死”的意思了吧。 还且新规还有一条说道如果断交纳3月以上,就要按照新的年限来缴纳后面的费用,这太不合理了,这明显是为公务员们制定的政策,难道我们普通老百姓就可以不用考虑了么?他们的说法得到了很多参加医保时间不长的群众的同意,这就是说政策一变,他们的保障就少了一份,对于那些曾经享受到这个政策的人们来说,现在的他们肯定不乐意了。
可是也有的市民表示,新规定非常合理,为什么呢?你想你缴纳时限短的人和我们缴纳时间长的人凭什么可以退休后享受同样的待遇呢?在天津等地,早就实行了“医保缴纳年限制”如果我按期交了那么多的保险费用,你才缴了那么一点,到我们退休时那才叫不公平呢。
新规定出台一定有阵痛,“缴费缴到老死”是误解
新制度是一个更优惠的制度而不是一个更苛刻的制度,这在新旧接替时难免出现这样的问题,本来就是终生制的制度,“缴费缴到老死”是曲解而已。这样规定了年限,更加公平,也减轻了缴纳者的压力。或者新规定中有不完善的地方,确实需要改进和斟酌。比如可以效仿其他地方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另外断交纳的年限问题也应该更加合理。不管如何,这是征求意见,但是这在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后也变得清楚明确,大家心里也都能明白。如此“缴费缴到老死”的误会也应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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