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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人员外地住院须7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

2017-03-29 08:00:01 无忧保
  近日,我省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接到医疗保险方面的咨询电话比较多,12333热线节选了省直医疗保险的热点问题为您做参考。   王先生:我是省直医保的参保职工,前几天上外地出差时,得了急性阑尾炎,来不及回到本地定点医院就医,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给报销?   解答:在职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因突发急症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的,从急诊就医时算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急诊登记手续。   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的人员需填写《急诊就医审批表》,由参保人员本人、家属或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障卡、急诊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等材料到省医保局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符合急诊条件的就可以享受省直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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