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
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建国以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展最快的时期,但目前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发展还很不平衡,农村地区明显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较窄。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迫切需要加强制度整合与衔接,加快实现管理服务一体化。“十二五”时期,要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形成基本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的管理服务体系,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会议确定了以下主要任务:
(一)推进制度建设。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大力发展补充保险。
(二)加快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三)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实现基本覆盖。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
(四)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差距。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普遍开展和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都达到75%左右。
(五)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六)加强社会保障管理与监督。
会议讨论通过《2012-2020年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力争到2020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6种优先防治的国内动物疫病达到规划设定的考核标准,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和扩散风险有效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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