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为失业人员发2012第一季度价格临时补贴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文件,从即日起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2012年第一季度价格临时补贴。
发放范围为:2012年1月1号至2012年3月31号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具体补贴标准分两个档次,其中莱阳、海阳、栖霞、长岛四个县市,每人每月28.6元,其余区市每人每月31.2元。发放月数与失业人员在今年一季度领取失业金月数一致。目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将今年一季度的价格临时补贴于4月底前发放到广大失业人员手中,尽量减少物价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