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失业保险三位一体全覆盖: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


记者21日获悉,2011年,我省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新招频出,从保障生活到实行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实现全覆盖。
启动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再次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后,与2006年相比,累计调整幅度最高增长168%,最低增长139%。建立了失业人员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在全国率先完善了用人单位招用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参加失业保险的政策,进城务工农村居民等同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享受有关待遇。
为促进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引导用人单位开展内部职工转岗培训安置,稳定就业。为使困难企业武汉铁路局和中铁十一局渡过难关,省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拨付2398万元转岗培训安置补贴;出台缓缴失业保险金、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政策,稳定了27700多名职工的就业岗位,确保了63000名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发放。
近几年来,由于持续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战,我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和征缴额实现“三增长”,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额逐年攀升,为失业保险功能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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