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均等化的实践与探索


基本医疗保险均等化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我省近年在城镇从业人员医保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本文就海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均等化,打破城乡二元分割提出一些思考,并形成了一些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
韩颂 桂俊灵
基本医疗保险均等化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公平正义对我们改革与发展在新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省委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均等化问题,在城镇从业人员医保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本文就海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均等化提出一些理论思考,并形成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
一、我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均等化现状
在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保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我省主要通过以下两个途径来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均等化进程。一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二是积极探索,在三亚市开展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目前,我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均等化工作已取得了很大成效。2011年,我省城乡居民参保率97.62%,其中新农合参保率98.24%,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97%。
(一)按照国家规定,并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我省新农合采取了“三步走”的做法,即先试点、再扩大试点、最后才在全省推广。第一步,2002年2003年先在琼海、澄迈和五指山等3个市县实行试点。第二步,2005年2006年将试点扩大到海口、三亚、儋州、屯昌、定安等市县。第三步,2006年底以后,在全省全面推广。我省新农合于2006年底实现了全省覆盖,比国家规划的时间提前了两年。我省的新农合年度筹集基金、筹资标准和支付待遇也呈逐年递增趋势。截至2011年底,全省累计已有1900多万人次参合农民受益,补偿金额达27.3亿余元。
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也采取了分步走的做法,即先试点再在全省范围实施。第一步,2007年先在海口、三亚、东方、屯昌等4个市县实行试点。第二步,2008年再在全省范围实施。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面,我省采取了与新农合相类似的措施,同样以“财政补助加个人缴费”为筹资方式,并逐年加大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财政投入,不断提高人均财政补助和保障水平。2011年,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已达166万人,参保率已达97%,提前三年完成了国家医改下达的参保率在90%以上的参保扩面任务。
(二)在三亚市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试点。
为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均等化进程,我省又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省政府于2009年10月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二为一”,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一体化改革试点。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三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体化在解决当前医疗保险“城乡分割、条块分割、资源整合”等问题上有了重大突破,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9.99%。三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体化试点的主要做法是:
1、优化制度设计,统一城乡基本医保政策。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城乡统筹、均衡服务、自愿参保”等原则,三亚试点积极优化制度设计,科学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征缴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在政策上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筹资标准、保障标准和医疗服务标准。规定,不论城乡户口,凡辖区内未能纳入职工医保的居民,均可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使城乡居民享受到相同的医疗服务待遇。
2、整合服务管理机构,降低制度运行成本。三亚试点遵循“制度构架统一、管理机构统一、经办服务统一”的一体化原则,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心两个单位进行机构整合和职能合并,成立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同时,将原各镇社会保险服务站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进行整合为“三亚市社会保障服务站”。在各镇辖区村委会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站,由村(居)委会主任兼任站长,配备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社会保障工作,其补贴和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3、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依托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基础,按照整合资源、增加模块、完善功能、无缝链接的要求,将城镇从业人员、城乡居民和民政医疗救助信息系统“三合一”,纳入“金保”工程 ,实行全市联网管理,尤其是将网络系统延伸到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中也推广使用网络结算系统,为参保居民从参保、缴费、就医和待遇支付等方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4、统一基金管理,严格基金使用。三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严格依照国家、省有关基金管理办法、基金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专项审计等制度执行,其个人缴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建立医保信息披露和监督机制,定期公示全市基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保证制度平稳健康运行。
二、我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均等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在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保制度全覆盖基础上,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比全国要求提前了一年实现全省覆盖,但在制度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自实施过程中,存在着经办机构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新农合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方面,存在着信息化程度低。同时,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制度衔接不够,部分参保人员特别是进城农民工存在重复参保和享受双重待遇的问题。
2、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二元分割”格局逐渐被打破,以城乡界限和户籍界限来设计医疗保险制度并以此来界定参保对象的医保模式,日益成为制约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瓶颈。例如,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在享受医保政策上存在差异化,不符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要求,也存在着机构重叠,职能分散,条块分割,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的问题。还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各自运行,导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窄,基金抗风险能力差。
(二)三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试点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经办人员数量明显不足,服务质量难以提高,对定点医疗机构也难以实行细化管理。二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还不够高。目前,尚有近半医疗费仍须由患者自负。三是个别医疗机构存在变相涨价,大处方、滥用抗生素、大检查,提供不必要服务和过度服务等诱导需求行为,存在患者医疗花费与医院提供服务质量不均等等问题。四是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者间目前存在制度转换接续难、机构设置重复、经办人员身份待遇差别大等问题。
三、进一步推进我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均等化的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一是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人员编制不足问题,建议参照全国和中部省市经办机构人员编制情况 ,增加我省新农合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进一步增强新农合的监管力量。二是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不高问题,建议根据我省财力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及承受能力,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及农民个人缴费水平,探索建立稳定的、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方面,一是针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系统落后问题,建议省级财政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进一步追加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二是针对重复参保和享受双重待遇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以确保居民医保的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做好三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试点工作。针对三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一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明确要求随经济增长而逐年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财政投入,以形成逐步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对参保居民的保障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完善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医保信息披露和监督机制。三是根据试点现有人员编制、服务人群和业务量,合理配备三亚市、区、镇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四是完善规范医疗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采取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制等多种付费方式,严格控制医疗机构收入总量增长幅度。
(三)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体化改革,在合适的时候,进一步扩大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试点。尽管三亚试点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比较而言,它在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均等化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一是“一体化”实行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既有利于维护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也可以满足城乡居民的不同需求,更有利于降低制度的运行成本,同时,也打破身份壁垒,有利于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应该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二合一”已是大势所趋,目前,理论界对此形成了共识,实践中,国内一些兄弟省(区、市)包括与我们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相近的宁夏也纷纷开始探索实践这样的改革。这种政策既不增加财政负担,也不增加参保人个人负担,我们应努力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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