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七项医保业务下移至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随着哈尔滨市社保便民措施出台,即日起,我市七项医保业务下移至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这七项业务包括:办理职工医保个人参保登记、续保登记;补缴个人医疗保险费查询医疗保险密码;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9.5%变更为5%(每年3-5月份办理);单位及个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证明;参保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地税微机管理编码等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单位拷盘和下发数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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