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标准


记者日前从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2012年新春到来前夕,为让城乡居民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经州人民政府批准,自2012年1月起,我州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国家目前确定的最低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元。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途径。据州社会保险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中央和省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州加大了社会保险的扩面工作,2009年我州鹤庆县列入第一批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2010年永平、洱源两个县列入第二批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2011年巍山、云龙、南涧、漾濞、大理五个县市又列入第三批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同时在以上8个县市同步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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