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民工医保将并入职工医保


本报讯 (记者 余依霖)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2年工作重点。据了解,今年,北京市将实现农民工医保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
据介绍,2012年,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北京市及外地农民工,按照城镇职工标准参保缴费,将享受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外地农民工的生育费用,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北京市还将研究制定外来农民工与北京市职工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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