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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新起点 开创新局面


2011年是 “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刚刚过去的这一年,工伤保险工作围绕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不断完善政策标准,继续大力推进参保扩面,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老工伤”问题,全面推进市级统筹,促进规范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等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开局。
回顾过去的几年,特别是 “十一五”期间,我国工伤保险事业大踏步前进,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法制建设上,去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为推动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去年1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 《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提高了工伤保险的待遇水平,完善了预防、补偿、康复 “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框架。在参保人数上,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7570万人,比2005年底翻了一番多。其中,农民工参保6780万人,比2005年底增长了4倍多,基本实现了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全覆盖。在基金保障能力上,2011年1月-11月,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85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3倍;基金支出239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4倍。“十一五”期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累计达到456万人。截至2011年底,300多万国有企业 “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在管理服务上,各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完善管理制度,科学制定技术标准,规范经办业务流程,为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工伤保险事业要开创新局面,就要认清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速度将加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将继续大规模向城镇转移,职业人群总量将进一步增加,职业风险也会出现一些新的特点,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积极应对。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目标下,工伤保险要实现对城乡各类职业人群的全覆盖,就要将现行法规政策已规定参保的人员全部纳入,就要抓紧研究和制定现行制度还没有纳入的职业人群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还要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村地区应参保用人单位的参保。无论是从工伤保险的内在规律,还是从我国人口变化趋势和就业形势的外部要求, “十二五”时期都要把工伤预防、工伤康复摆在更加重要和迫切的位置。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不断合理提高工伤保障水平的长效机制,也是社会发展向工伤保险提出的新要求。
在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科学持续发展过程中,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宣传工作,是一条重要的工作经验。 《中国劳动保障报》是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专业媒体。此次在 《中国劳动保障报》上开辟工伤保险专版,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与新闻媒体合作,创新工伤保险宣传的一次可喜的尝试。希望工伤保险专版能够发挥媒体的喉舌和桥梁作用,宣传工伤保险政策、介绍各地工伤保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反映百姓对工伤保险的呼声和建议,为我国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鼓与呼。
“十二五”期间,工伤保险任务繁重,但也有很多有利条件: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法律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近年来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打下的坚实基础等。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推进工伤保险事业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新的跨越、开创新的局面。
(作者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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