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离休干部和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保标准调整


记者日前从市医保处获悉,根据《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2012年度市直参保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39600元;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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