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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3万“老工伤”待遇今后有保障


太原市医保中心今日通报:101户大中型企业的30999名老工伤人员已纳入工伤保险“安全网”之内,他们的工伤待遇今后将有保障。
老工伤人员是指,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之前,已受到工伤伤害的人员。太原市医保中心工伤科科长李景嵘介绍,太原市是一个拥有340万人口、100多万城镇职工的能源重化工基地,辖区内老工业企业众多,职业伤害风险高,工伤事故多,伤残人员多,工伤费用大。“纳入统筹前,企业老工伤人员的工伤待遇比如伤残津贴、护理费等,由企业自行管理和支付,存在工伤事故久拖未决、工伤待遇久拖不付、待遇水平千差万别等诸多问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势在必行。”李景嵘说。
“让咱‘老工伤’人员也入工伤保险,这心里就是踏实。”太原一家机械制造公司老工伤人员杨志勇(化名)说。2004年,杨志勇工作时不慎砸伤右腿,住院治疗了6个月。当时,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单位负担了一部分,自己出了一部分。出院后,他被鉴定为四级伤残,不能正常工作。单位有关负责人告诉他,由于单位效益不好,要离开工作岗位的话,单位会考虑给予适当工伤待遇,每月500元。“给这点儿钱,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已经不能为单位‘挣钱’,光花钱。”杨志勇说,这点儿钱有时也无法保障,他只能打零工增加收入。最近,他接到了单位通知,他们这些老工伤人员被纳入工伤保险。这就意味着,原来单位负担的工伤待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现在,他每个月可以领取各项工伤待遇将近2000元,有了保障。”
“此前,为了解决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问题,我们曾做过试点工作。”李景嵘介绍,今年以来,太原市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及时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并加快了老工伤纳入统筹的工作步伐。截至目前,太原市已将太钢、太铁、太重、东山煤矿、晋东、十三冶等101户大中型企业单位的30999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同时,将符合规定的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旧伤复发(医疗依赖)的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等都列入了统筹支付范围。“这样做,除了保障老工伤人员的工伤待遇,还减轻了企业负担。”李景嵘表示,目前,太原市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的人数达到了省政府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
据了解,太原市人社局负责老工伤资格确认,市医保中心负责认定和鉴定信息确认和录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等。市人社局、医保中心提醒,目前尚未完成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企业,须尽快申报,以确保老工伤人员一个都不少地纳入工伤保险“安全网”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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