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下月起 落枕了中医推拿东莞也可医保报销

2017-04-02 08:00:07 无忧保
市民在医院社保缴费窗口缴纳医疗费用 东莞时报资料图 记者 周天宝 摄   社保部门又传来利民的好消息。日前公布了调整《东莞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2011年版)》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主要调整自费药品、检查类和化验类项目等五大方面的报销比例。   其中还有部分推拿疗法等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大大方面了市民就诊。   社保工作人员说,这一调整主要是为了进一步适应《社保法》,满足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合理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从2011年12月1日起,对《东莞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2011年版)》(以下简称“《三大目录》”)医疗保险部分项目进行调整。   各项调整项目具体内容,参保人可通过市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了解,查询网址:http://dgsi.dg.gov.cn/   调整1   常用自费感冒药等   报销比例提高5%   调整的第一类为提高部分自费药品的报销比例,原自付比例为10%、30%和50%的药品分别下调为5%、25%、45%。   另外文件还规定取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中草药方剂每剂10元最高报销限价。参保人按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使用常规用量以内中草药方剂的基本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记者查看《三大目录》(2011年版)了解到,显示的自费药等目录有许多为常用药品。   中成药部分中,如感冒清热胶囊、感冒疏风颗粒、小儿感冒片、复方板蓝根颗粒、小儿咳喘灵颗粒等等此类常见的药品,原来的自费比例为50%;而西药部分如阿莫西林、螺旋霉素、硫酸锌等药品均为自费50%的药品。   此次调整之后,自费比例降低到45%。此次降低自费比例,为参保人减轻看病负担。   调整2   部分检查化验项目   提高报销限价标准   检查类项目按实际价格计算:单价400元以下(含400元)的,个人自付比例为0;单价400元-1100元(含1100元)的,个人自付20%,单价在1100元-5000元(含5000元)的,仅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给予补偿,个人自付30%;1000元以上的检查类项目限三级医院使用时支付;5000元以上的项目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化验类项目按实际价格计算:单价150元以下(含150元)的,个人自付比例为0;单价150元-350元(含350元)的,个人自付20%;单价350元-1000元(含1000元)的,仅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给予补偿,个人自付30%;1000元以上的项目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调整3   治疗过程中因病灶的性质、大小、数量、位置不同而加收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相应主项目的报销比例支付。   记者查看这100项治疗加收费用项目中,列出了加收费用的标准。社保工作人员解释,虽然没有对比出与以往的变化,但是这100项治疗加收费用的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都有所提高。   常见的项目如腹腔穿刺术、支气管内麻醉、阑尾切除术等项目均列在内。腹腔穿刺术放腹水治疗加收30元,支气管内麻醉每增加1小时加收120元,阑尾切除术化脓性、坏疽性各加收500元。   调整4   提高10种医用材料最高报销限价   《东莞市社会保险医用材料目录》增补“骨水泥注入工具”等15种医用材料。“眼科手术用硅油”、“人工晶体”、“人工瓣膜”等87种医用材料限定支付范围。   其中,“介入手术类”医用材料限三级医院使用时支付,“眼科”医用材料限眼科专科、二级及以上医院使用时支付。   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按限定支付范围使用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调整5   七项推拿疗法 纳入医保报销   新版《三大目录》部分推拿疗法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个人自付60%(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自付20%),仅限定中医医院使用。   如今,用电脑多了,越来越多的上班一族也易出现肩周炎、颈椎病等问题。此次调整将中医疗法中的推拿疗法也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文件规定,将落枕推拿治疗、颈椎病推拿治疗、肩周炎推拿治疗等七项推拿疗法纳入医保报销范畴,让更多参保人享受到医保的便利。   目前,我市定点中医医院仅有两家,为东莞市中医院、虎门中医院。   纳入支付范围推拿疗法项目清单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1450000001落枕推拿治疗   2450000002颈椎病推拿治疗   3450000003肩周炎推拿治疗   4450000004网球肘推拿治疗   5450000005急性腰扭伤推拿治疗   6450000006腰椎间盘突出推拿治疗   7450000007膝关节骨性关节炎推拿治疗

标签:   医保报销医保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