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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底前截止 青岛还有40多万居民没缴

2017-04-02 08:00:07 无忧保
离2011年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仅剩1个多月的时间,青岛市缴费的居民只有32万人,还有40多万人尚未缴费。22日,市人社局提醒尚未缴费的居民及时缴费,以免因为缴费中断,生病住院不能及时报销 。   根据规定,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每年10月1日至 12月31日为集中收费期,参保居民应在此期间缴纳下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用。   据悉,青岛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约为72.9万人,其中在校学生56.7万人,其他社会居民16.2万人。截至目前,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数只有32万人,还有40多万人没有缴费。在缴费的32万人中,有26.7万是在校学生,其他社会居民已经缴费的只有5.3万人,社会居民缴费人数还不足总数的三分之一。   “像青岛高校大学生,从9月份开始,就组织他们缴费了,所以缴费人数比较多。”市人社局劳动保险办基金统筹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正常缴费时间从10月份才正式开始,但是高校学生数众多,因此就提前进行,剩余的学生以学校或幼儿园为单位缴费,问题也不大,最担心的是在各街道缴费的社会居民,还有10多万人没缴纳。   “这两年,我们总能碰到这样的老人,生病住院了,需要报销时 ,才发现上一年的医保费用还没缴,没法报销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缴纳费用,保证缴费的连续性,这样在生病住院需要报销的时候,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比如,如果一位老人2011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按时缴纳,那按照规定不能补缴,只能等到2012年10月缴费开始时才能补缴,若这位老人在2012年10月前生病需要医疗保险的帮助时 ,则享受不到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只能自缴费次月起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而老人刚刚住院时 ,往往是花钱最多的时候。   鉴于此,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参保居民,务必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过期不再收费,下年度居民将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中等以下学校、托幼机构的在册学生儿童及驻青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通过学校、托幼机构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儿童、非从业者、老年居民及重度残疾人,属市内七区户籍的可就近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七区无障碍缴费);户籍为五市的,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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