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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将犬伤门诊和狂犬疫苗注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2017-04-04 08:00:01 无忧保
  本报讯 (记者 林晓洁)近日,记者从四川成都市人社局获悉,从10月1日起,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被犬只咬伤后可按规定享受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按照新规,犬伤患者只要符合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在犬伤处置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犬伤所发生的伤口处置、注射人用狂犬疫苗 (含疫苗费)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按每人份最高不超过200元的标准限额支付。其中:犬伤门诊费用在限额标准以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超出部分由患者个人承担。   据悉,成都市375家医疗机构均为犬伤处置费用医保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犬伤处置医疗机构的城乡广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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