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启动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


记者获悉,9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启动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力争年底前将郑州市事业单位等组织全部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目前,郑州市共有非参公事业单位4316家,在职人员15.7万人尚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仅仅是得到医疗费、护理费等有限补偿。但从9月1日参加工伤保险后,他们遭遇工伤或患职业病时,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
按照要求,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费缴纳基准费率暂定为5%,职工个人无须缴费,参保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简称事业单位等组织),尚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要在2011年12月31日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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